- ·上一篇文章:宪法关于国家方面的法律规定(宪法相关规定)
- ·下一篇文章:
死刑刑法规定(死刑的制度)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刑法-死刑制度相关知识剖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主刑这部分常常作为识记类考点出现在试卷中,而主刑里的死刑制度也是广大考生比较感兴趣的一种刑罚,本篇文章就对死刑这一制度以及相关知识进行深入解读和剖析,帮助广大考生了解死刑。
一、认识死刑
死刑,顾名思义,是指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二、死刑的限制对象
死刑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有几类人是不可以判死刑的。分别是: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注意:以上三点需要考生准确记忆,尤其是“审判时”、“犯罪时”等前缀不要混淆。考试中经常迷惑考生,比如:“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说法错误,法条原文规定的是“审判时”怀孕而非“犯罪时”,犯罪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有可能孩子已经出生,故说法错误。但是反之,如果说:审判时未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说法即为正确,因为犯罪在前,审判在后,审判时都不满18周岁,反推犯罪时当然不满18周岁。
三、死刑的判决方式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也就是“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一)死刑立即执行
1.死刑的核准程序。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将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这里要记忆死立执报最高法核准)。
2.死刑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12 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二)死刑缓期执行
1.死刑缓期执行的含义
《刑法》第 48 条第 1 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 2 年执行。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简称死缓,是死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被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的罪犯,根据《监狱法》第 2 条的规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3.死缓期满后的处理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以上就是对于死刑制度的简单剖析,希望可以帮助广大考生了解死刑制度。在考试中帮助大家正确做题。
相关文章:
第1篇 死刑刑法规定(死刑的制度) 作者:admin
【导读】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刑法-死刑制度相关知识剖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主刑这部分常常作为识记类考点出现在试卷中,而主刑里的死刑制度也是广大考生比较感兴趣的一种刑罚,本篇文章就对死刑这一制度以及相关知识进行深入解读和剖析,帮助
第2篇 宪法关于国家方面的法律规定(宪法相关规定) 作者:admin
【导读】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关于国务院的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各位小伙伴,上次课程中我们讲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考点,这次课我们一起来学习另一个宪法中央国家机关的重要考点——国务院。国务院的考点内容不多但重要,这些内容偏识记性。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与前面学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
第3篇 公共基础知识常考知识点(公共基础知识常识汇总) 作者:admin
机关职权部分修改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解释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除非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战争状态:主席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公布法律:主席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全国人大常委会派出或召回驻外大使:主席公布法律:主席以主席令的
第4篇 组织协调类面试题解析(公务员面试组织协调解题和答案) 作者:admin
2019国家公务员面试已经很近了,要想轻松应对国考面试,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接下来中公教育专家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国考面试重点题型中的计划组织协调类问题,到底任何作答才能得高分。衡量一道计划组织协调题目有没有答好,就是把考生所叙述的内容,带入到现实的工作中,如果这样
第5篇 网红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网红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admin
给定资料所谓“网红”,就是指那些在网络社交平台上走红,并拥有大量粉丝的人。在流量为王的时代,拥有粉丝就等于拥有流量,而拥有流量就意味着拥有巨大的盈利机会。通过卖货、打广告等方式,他们将自己的粉丝资源转化为现实的收入。“网红经济”的兴起,可对网上零售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助推作用。这对于活跃经济、提振消费来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不过,在“网红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