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民法总则知识点(民法总则百科)
- ·下一篇文章:
慈善法全文解读(慈善法最新)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要早早入手,日积月累才能在考试中一举夺冠,华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备考之《慈善法》11条。助力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第1条 于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公布《慈善法》
第2条 《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3条 慈善法将每年9月5日定为 “中华慈善日”。
第4条 “慈善活动”新界定: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以及促进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保护环境等领域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
第5条 信息公开义务: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定期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第6条 信息公开义务: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
第7条 《慈善法》将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的方式,明确划入了公开募捐的范围。
第8条 资格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取得相应资格,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可以跟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组织开展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第9条 慈善组织可以在自己的网络上发布,没有募捐权的网络是不能发布募捐消息的。
第10条 个人或亲属遇到困难,依旧可以向社会求助,请他人接济,解燃眉之急:
第11条 《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学海无涯,常识备考绝不是一蹴而成的事情。希望考生们都可以耐下心来,在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一个满意的成绩!
相关文章:
第1篇 慈善法全文解读(慈善法最新) 作者:admin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要早早入手,日积月累才能在考试中一举夺冠,华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备考之《慈善法》11条。助力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第1条于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国家
第2篇 民法总则知识点(民法总则百科) 作者:admin
2018国考常识考点积累:民法总则,一道今年国考绕不过的坎儿。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法律是常识模块中较为重要的内容,省部级的考试中涉及不多,但是地市级的试卷中,却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其中,民法是传统法律考点的重要部分,特别是今
第3篇 木圣是张衡还是鲁班(张衡木鸟图片) 作者:admin
【导读】中国古代的天文学已经很成熟,据《春秋•文公十四年》记载,鲁文公十四年(前613)“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这是世界上关于哈雷彗星的最早记录。以及我们在西汉时有了对太阳黑子有了记载。而今天我们要来了解的同样是一位在天文界有着突出贡献的伟人,他就是最早解释月食,发明浑天仪的张衡。张衡(78年-139年),字平子。汉族,南阳西鄂(今河南南阳市石桥镇)人,南阳五圣
第4篇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吗(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 作者:admin
多选题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计价的对象包括()A.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B.购入的无形资产C.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D.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E.非企业合并时的商誉多选题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计价的对象包括()A.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B.购入的无
第5篇 教育目的与教学目的(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 作者:admin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带考生学习教育目的与教学原则。助力考生成功备战事业单位考试!获取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考试备考资料请访问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1、什么是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身心各方面产生怎样的积